根据湘残教就字〔2023〕21号、潭残通〔2024〕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市2024年拟进行居家托养服务的100名残疾人对象进行公示。
条件及要求:(一)、具有本市户籍;(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三)、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公示时间为七天:2024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请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反映,电话:56712037。
名单附后:
2024年湘乡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公示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