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残联字〔2024〕13号和潭残联〔2025〕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2026年困难重度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入住集中照护机构人员进行公示。
条件及要求:
1.16-59周岁,具有湘乡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自理能力为失能,家庭欠缺照护能力;
5.无暴力倾向、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集中照护的情形;
6.本人自愿申请入住集中照护机构并按协议缴纳费用。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请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反映,电话:567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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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残疾人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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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华 |
56 |
智力二级 |
4303221970★★★★616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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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国 |
53 |
肢体二级 |
4303221973★★★★715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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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健文 |
56 |
肢体二级 |
4303221970★★★★885442 |